香料香精联合党委推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发布时间: 2012-03-15 浏览次数: 385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沪委发[2012]4号)精神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以及学校党委的要求,现就香料香精联合党委参加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制定如下:

一、     参加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

香料香精联合党委参加学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7名,其中教工党员15名(不包含部门正职),学生党员2名。按照学校“党员人数的15%产生代表的”规定,香料学院和香料所具体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香料学院产生教工代表9名,其中包含学院党政领导代表、基层党支部书记代表、优秀共产党员代表。

香料所产生代表6名,其中包含香料所党政领导代表、基层党支部书记代表、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及离休党支部代表(1名)。

香料学院产生学生代表2名。

二、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

香料学院和香料所分别召开党支部大会,推选代表候选人,报香料香精联合党委;对推选出的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香料学院和香料所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选出代表由香料香精联合党委审核后上报校党委,由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三、选出的基层党支部书记代表,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及离休党支部代表要求: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争先创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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