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香精联合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遵照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香料学院和香料所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指导原则
1、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坚持“教育、管理、监督”三结合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要在校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香料学院和香料所党政班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体制。
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1、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成员对照责任制内容要求,认真总结一年的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并向教职工做述职报告。认真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年终考评、干部考评。
2、对不履行责任制的要追究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领导不利,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反思检查,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党政副职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不认真,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其进行谈话,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香料学院和香料所内违反中央、市委、学校有关规定的违纪违法事件和行为要及时向校党委、校纪委汇报。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并视实际情况,各负其相应的责任。
2010年6月